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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

2024-07-02 10:22:5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打击和杜绝骗提套取行为,确保职工租房提取业务的真实性,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精神,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租房提取要件。

明确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合同中应写明出租方与承租方、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姓名、身份证号、房屋地址(明确至小区名称XX单元XXX号)、房屋租赁期限、房屋租金等信息。

租房提取办理需提供如下要件:

(1)未婚职工:身份证、一类银行卡、房屋租赁合同。

(2)已婚职工: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房屋租赁合同。

(3)离异后未再婚:身份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调解书、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房屋租赁合同。

(4)丧偶未再婚:身份证、死亡证明或相关证明、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房屋租赁合同。

提示:

1、以上材料要件均需原件

2、缴存职工在中心无未清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未清偿的异地公积金贷款、无司法机关冻结情况。

3、租房提取一年可以提取一次

4、提取额度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提取需在同一天办理,每年最高不超过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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