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职能 编制和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审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监督、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和缴存情况;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二、 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乌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6年7月29日,相当副处级规格,属完全公益类机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现有在编在岗职工25人,政策性离岗职工1人,退休职工1人。内设综合科、财务科、资金运用科、稽核科、信息数据科、海勃湾区管理部、乌达区管理部、海南区管理部8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全年决算支出154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30万元,项目支出403.6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00万元(已预付政府安排的办公场所建设工程中)。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546.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702.5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44.46万元;支出总计1546.9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8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46.05万元,增长18.91%;支出总计增加246.05万元,增长18.91%。主要原因:增加了更换住房公积金业务软件系统支出。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02.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2.51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4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30万元,占45.96%;项目支出403.68万元,占54.04%。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46.9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44.46万元;支出总计1546.9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8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46.05万元,增长18.91%;支出增加246.05万元,增长18.91%。主要原因:增加了更换住房公积金业务软件系统支出。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4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30万元,占45.96%;项目支出403.68万元,占54.04%。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3.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6.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等,较上年减少6.89万元;公用经费27.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等,较上年减少3.6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支出政策节约开支。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8.8万元,支出决算4.99万元,完成预算的5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87万元,完成预算的60.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的15%。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严格执行各项支出政策,控制公务用车及公用接待费用,节约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7万元,占97.60%;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2.4%。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7万元,用于乌达、海南管理部职工上下班车用汽油费、维修费及车辆保险费,车均运维费0.97万元,较上减少2.3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节约开支。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2万元,接待2批次,共接待20人次。主要用于严格执行各项支出政策,控制公用接待费用,节约开支。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万元,,主要原因是:更换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等费用;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6.5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心更换公积金业务软件系统支付的工程款;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积金业务专用网络租赁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打造先进、实用、安全、服务于一体的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信息系统,从2016年开始乌海市住房公积金开始筹备公积金管理系统软件的更换,经多方考察比较、项目评审、招投标等环节,最终确定北京安泰伟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价为855万元。该公司开发的公积金管理系统软件科学安全性可靠,数据保护性能好,内外网数据的安全交换稳定,结构合理,操作规范,内容全面。项目实施内容主要有硬件部分、系统平台和业务系统;以及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数据交换、资金监控等内容。该软件于2018年4月正式上线。 乌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有缴存职工6万余人,缴存单位900余家,累计归集额57.24亿元,累计发放贷款37.05亿元,累计提取额29.44亿元。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及监督管理平台上线后,将实现客户信息、档案资料、资金账户统一管理,各部门信息共享,协同工作;财务统一集中核算,所有资金全部实现网上结算;实现汇缴实时到账、提取实时入卡、贷款实时发放;资金实时划款、财务实时结账、逾期实时提醒、查询实即时等功能;实现资金管理效能和公众服务效率双提升,届时职工群众满意度将大大提升。 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及监督管理平台运行平稳后,中心还将陆续开通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微信、自助终端等服务渠道,为缴存职工提供高效的网上业务办理和查询功能,“互联网+公积金服务”的新时代即将开启。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乐文 联系电话:0473-2889505